请各位考生(外籍和第二专业考生除外)在当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考试之后,将本人的高考报名号(14位)和高考各科目的成绩填入我院招生系统。具体步骤如下:
如遇以下问题,请参照相应方法处理:
最近有部分考生询问填报志愿时我院专业在各省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这里给出统一解释。
考虑到艺术类院校的专业性较强,教育部以大专业来管理艺术类院校的招生计划。我院可招生的全部专业,均属于“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大专业其中之一。其中,
如考生选择我院作为志愿学校,请按照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在上表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填报。
关于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请以各省编制的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我办规定的考试时间和次序进行各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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